组织机构

金华市残联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党和国家 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的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相关领域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二)联系、指导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负责残疾人信访,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赋予的其它职责;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教育、劳动就业、康复、扶贫、培训、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供应、社会福利、残疾预防、无障碍设施、残疾人保障金管理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 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和自尊、自信、自强 、自立的精神,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五)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为其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使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

    (六)指导县(市、区)和乡(镇)残联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完善健全社区残疾人工作的业务体系,开展对基层残联干部培训工作,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七)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 协调 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做好综合、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优惠政策。

    (八)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残联机关设4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统计、人事、劳动工资、档案、财务管理、退休职工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交流等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宣传部

    负责残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协助管理下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承担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负责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配合新闻单位做好 残疾人事业 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和社会助残等活动;负责残疾人信访接待与处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负责联系和协调城镇道路、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三)康复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承担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 的组建和残疾预防以及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作和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的管理,指导聋儿语言训练工作;组织康复人员培训,推动社区康复事业发展;承担国际、国内残疾人专项康复合作服务项目。

    (四)教育就业部

    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组织实施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各类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和劳动就业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负责指导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残疾人劳服机构的业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手语培训、盲文的推广和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