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明确了随迁子女在浙江参加高考报名办法,以及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办法,从2019年招生起开始实施。

   报名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须有第二代及以上残疾人证。报名流程:首次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勾选“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并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向报名地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地考试招生机构根据《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考生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由各市级考试招生机构审核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结果数据输入报名系统保存。

  残疾考生可在考试前7天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自行下载、打印《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已成功申请学考选考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报名时系统自动根据身份证号匹配并在报名页面显示已审核通过的考试合理便利结果,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里查看已通过的《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电子文档,不用再次办理申请手续。

  考生如需变更已有考试合理便利项目的,则按首次申请办理,原通过的考试合理便利结果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