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1日公布的最新调查数据表明,截至2006年4月1日,全国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 
    最新的数据显示,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我国残疾人口总量增加,残疾人比例上升,残疾类别结构也发生了变动。 
    据初步统计,我国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占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占16.30%。